江西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江西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省管企業,由省財政廳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注冊資本50億元,主體信用評級AAA級,是省內規模最大、信用等級最高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經營范圍覆蓋融資擔保業務、融資再擔保業務、非融資擔保業務等。
江西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省管企業,由省財政廳履行出資人監管職責,注冊資本50億元,主體信用評級AAA級,是省內規模最大、信用等級最高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經營范圍覆蓋融資擔保業務、融資再擔保業務、非融資擔保業務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作風就是黨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吹響新時代共產黨人作風建設“集結號”,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以釘釘子精神糾治“四風”,黨風政風煥然一新。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是我們黨在新時代的徙木立信之舉,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直至真正化風成俗,以優良黨風引領社風民風。
一、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釋義
中央八項規定全稱為“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是2012年12月4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聚焦黨的作風建設的八條具體規定。具體為:
一、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指凡是違反“八項規定”所列類型之問題的違紀行為及“四風”方面的違紀行為。
二、警示案例——H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
(一)基本案情
經查,2013年至2022年,某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H某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等禮品、禮金,折合共計6.7萬余元。
(二)處理結果
H某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H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技術員十三級。
三、以案釋紀
H某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甚至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多年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本案對H某違規違紀行為的認定,主要涉及以下兩個方面:
(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H某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且違紀行為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有關規定】根據中央紀委近期公布的《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統計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包括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脫離實際、脫離群眾,造成嚴重后果;在履職盡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嚴重影響高質量發展;在聯系服務群眾中消極應付、冷硬橫推、效率低下,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文山會海反彈回潮,文風會風不實不正,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過度留痕,給基層造成嚴重負擔等。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包括違規收送名貴特產和禮品禮金、違規吃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旅游活動安排等。
【規定精讀】實踐中,在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在適用對象上,除中共黨員外,非黨員的公職人員也應當納入其中,對非黨員的公職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也應當按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予以認定。二是在時間節點上,違紀行為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的,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認定。三是在文書表述上,如被審查人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應當將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之后,其余紀律問題之前;如不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應當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表述在其余紀律問題之前。四是在條款適用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并不是直接依據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定性處理,而是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分則對應的具體條款。五是關于認定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實踐中,除《條例》第一百三十二條列舉的情形外,《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等條款列舉的情形,只要符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本質特征,均可認定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時在文書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予以單列表述。
(二)違反黨的廉潔紀律
H某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了《條例》第八章第九十七條規定,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同時構成職務違法。
【條例鏈接】《條例》第九十七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新增)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條例精讀】本條分兩款。第一款規定的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的行為。“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主要是指與執行公務相關聯、與公正執行公務相沖突,既包括管理和服務對象所贈,也包括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所贈,還包括其工作業務范圍內外商、私營企業主所贈,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贈。例如,下級向上級、工作對象向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辦理公務過程中向工作人員、向領導同志家屬贈送等。“財物”,包括貨幣、物品和財產性利益。財產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為貨幣的物質利益,如房屋裝修、債務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貨幣的其他利益,如會員服務、旅游等。
本條第一款與受賄罪的區分。根據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級關系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系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視為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即如果收受的具有上下級關系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系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達到三萬元,則可能認定為受賄,適用總則中紀法銜接條款處理。
第二款規定的是收受的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行為,即雖然與公正執行公務無關,但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主要是指明顯超出當地經濟發展、生活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以及一般的、正常的禮節性的有來有往。
【紀法鏈接】《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四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紀法精讀】《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四條是關于公職人員收受、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財物,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活動安排的行為,以及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現實中,違規收禮、送禮行為主要表現形式有四種: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三是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四是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與黨紀相銜接,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防止送禮、收禮,提供、接受吃喝玩樂等發展演變為權錢交易的行為,導致小錯誤演變為大問題。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公職人員、接受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只要不登記交公,無論是否產生了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后果,都要受到黨紀政務處分,這是中央為了嚴格防止包括黨員領導干部在內的公職人員接受禮品饋贈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作出的規定。
四、編者的話
節假日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的節點,集團全體員工要清醒認識“四風”問題的危害性,以節點為考點,以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為鏡鑒,深刻汲取違紀違法案例教訓,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集團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加大對黨員、員工的教育監督管理,持續營造遵規守紀的良好氛圍,不斷加固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堤壩。全體員工要加強黨紀學習教育,學紀、知紀、明紀、守紀,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作斗爭,自覺抵制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不良習氣。集團紀委將緊盯住節日易發多發的“四風”問題,加強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多渠道發現問題線索,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糾治、從快處理,對頂風違紀的露頭就打、一嚴到底,以實際行動守住中央八項規定鐵規矩、硬杠杠。
來源:根據人民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教育部微黨建、《紀檢監察案例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篇》整理。
紀委辦公室編輯